为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兴丰街道从今年1月初开始积极探索推进主体责任全程记实管理工作机制。
制定了《兴丰街道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全部纳入主体责任全程记实管理范围。三个类别对照各自的主体责任清单,量体裁衣,以“一人一本”的形式逐项如实填写落实主体责任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主要内容等,并附完整的资料佐证。
按照“照单履责、全程留痕”的工作要求,及时记录履责情况,实行流程记录、一事一记,做到记录齐全、规范、真实、工整。《管理办法》要求,“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及时督促、指导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工作记实。
《兴丰街道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管理办法》的落实,让主体责任工作有痕迹、落实有力度、督查有依据,时刻督促责任主体把主体责任扛起来、落下去,层层压实。
兴丰街道纪工委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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