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医疗保险
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发【2010】38号)
2、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287号)
申请条件:非农京籍、父母一方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新生儿
办理材料:申请人应出具:1、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复印件2份和本人页复印件3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婴幼儿可不提供);3、邮政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2份;4、参保人一寸近期白底彩色照片1张(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要求)。5、新生儿出生90天 内办理,取得非农京籍90天内办理,失业转城镇(停止享受失业待遇)90天内办理。
办理地点:大兴区时代龙河底商42号楼兴丰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69222287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信息→材料初审和受理→材料是否齐→审核录入信息系统→区社保中心汇总数据交至银行→银行每月21日扣款→扣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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